房子究竟登記在誰的名下,,除了法律因素、感情因素,,往往還會因父母的介入變得異常復雜,,讓一些年輕的新人感到困惑。
目前關于產(chǎn)權證上到底寫誰的名字主要有5種做法,,不同的方案可能導致不同的法律后果,,戀愛中的男女應當對此有清晰的認識,然后再根據(jù)自己家庭和對方的實際情況選擇適合的方案,,以免倉促決定后,,家庭、戀人反目,,產(chǎn)生不必要的矛盾,。
一,、寫“準夫妻”二人的名字
這是大多數(shù)戀人特別是女孩子的觀點,。他們認為,既然房子買了是結婚用的,,未來也是給他們居住的,,當然應該寫戀人雙方的名字。
登記在“準夫妻”名下的法律后果:如果采用這種方案,,那么房屋將被認定為夫妻的共有財產(chǎn),,貸款也認定是夫妻的共同債務。如無“借條”等其他證據(jù),父母的出資也將被認定為贈與夫妻兩人,,歸雙方共有,,若出現(xiàn)離異,父母也無權索回出資錢款,。但如果購房后“準夫妻”并沒有進行婚姻登記,,而是分手,那么“準婚房”仍將認定為雙方共有財產(chǎn),,貸款也是為雙方的共同債務,。但對于父母的出資,如果有相應證據(jù)顯示父母出資是基于“準夫妻”雙方結婚的目的,,法院也會認定這部分出資是一種附加條件的贈與,,而條件就是雙方結婚。但如果雙方?jīng)]有結婚,,父母就有權索回出資的錢款,,上海一家法院此前就出現(xiàn)過這樣的判例。
二,、寫父母的名字
這是很多男方家長的觀點,。他們認為,雖然房子買了是結婚用的,,但畢竟戀人們還沒有登記,,有的期房還要等一年多才能交房,到時候分手了該怎么辦,。況且首付款全是父母出的,,戀人們并沒有什么投入,因此寫父母的名字也比較保險,。
登記在父母名下的法律后果:如采用這種方案,,房屋將被認定為父母的財產(chǎn),貸款也認定為父母的債務,,相應的增值或貶值也由父母享有或承擔,。但如果結婚后夫妻雙方用婚后的收入還貸的,若雙方離婚,,一方雖無法主張房屋,,但對于已支付的貸款本息可主張為向父母的借貸,并要求父母返還并平均分割,。
三,、寫男方及其父母的名字
這種做法也較為普遍,往往是因為男方的父母出了全部的首付款,,未來還貸也主要依靠男方的收入,,這婚房應算是男方家的財產(chǎn),。
登記在男方及其父母名下的法律后果:若采用這種方案,房屋將認定是男方及其父母的共有財產(chǎn),,貸款也認定為他們的共有債務,,相應的增值或貶值由他們共同享有或承擔。而男方的相應產(chǎn)權份額屬于婚前個人財產(chǎn),,根據(jù)新的《婚姻法》,,這部分財產(chǎn)并不因結婚而產(chǎn)生共有的結果。但如果婚后夫妻雙方用婚后的收入還貸的,,若雙方離婚,,女方雖無法主張房屋,但對于已支付的貸款本息可主張為夫妻共同財產(chǎn),,并要求男方及其父母返還并平均分割,。產(chǎn)權證登記在女方及其父母名下的法律后果亦是這樣。
四,、寫雙方父母和“準夫妻”的名字
很多人認為,,與其那么麻煩,不如把雙方所有人都登記到產(chǎn)權證上,,這樣大家都有權利,,公平合理。
登記在雙方父母和“準夫妻”名下的法律后果:若采用這種方案,,房屋將認定是“準夫妻”和雙方父母的共有財產(chǎn),,貸款也認定為其共有債務,相應的增值或貶值也由這些人共同享有或承擔,。如果婚后僅用夫妻雙方的婚后收入還貸的,,雙方離婚,對于已支付的貸款本息可主張為夫妻共同財產(chǎn),,雙方父母則無權享有該部分財產(chǎn),。
五、只寫男方或女方的名字
在由“準夫妻”中的一方或一方的家庭獨自承擔所有房款的情況下,,為了避免婚后因父母的介入而產(chǎn)生不必要的麻煩,,很多戀人選擇了這種方案。
只登記在男方或女方名下的法律后果:這種情況需要從兩個角度進行分析:1,、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資,,僅僅登記在該方子女的名下,根據(jù)新《婚姻法》的規(guī)定,,這屬于該方子女的婚前個人財產(chǎn),,結婚后也不會自動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(chǎn),,若出現(xiàn)離婚,,該房產(chǎn)仍屬于原產(chǎn)權人;2、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資,,但登記在未出資的另一方名下,,法院通常認定為一種附條件的贈與行為,如果雙方未結婚,,該房屋屬于產(chǎn)權證上所載一方的名下,,但對方可以要求返還已支付的款項。如果雙方結婚,,則屬于產(chǎn)權證下該方的個人財產(chǎn),。